“App上购买的虚拟产品不可退款”条款有效吗?
从行业惯例和监管要求来看,标准条款的内容在不违反虚拟商品交易领域的惯例的情况下应当有效。
一个人刘在北京起诉法院因为他想返回6元花在购买一个虚拟的“玫瑰”一个约会应用。刘认为应用程序用户协议中的标准条款排除他有权取回存款或预付,因此,他向法院上诉,要求确认该条款的无效,并退还他支付的6元钱。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e世博备用
据报道,刘某下载并注册为一款交友app的用户。在这款app中,刘某可以通过文字交流、语音聊天和视频直播互动,实现与陌生人恋爱交友的目的。用户可以通过充值获得平台上的虚拟货币“玫瑰”,在平台上交换“添加自己喜欢的对象为好友”等权利,也可以用它购买自己喜欢的对象的虚拟礼物,但不能直接送给他人。于是,刘花了6元买了60朵虚拟“玫瑰”,该平台同时赠送了几十朵,然后他在该应用上进行了6分25秒的相亲。
在使用过程中,刘发现该应用提供的许多约会服务需要重新充电才能获得,而他购买的60朵“玫瑰”并没有创造任何价值。同时,刘认为,在App用户协议中,“您知道并同意,玫瑰一旦购买成功,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兑换法定货币,公司不会退款……”这一条款排除了取回押金或预付款的权利。刘向法院起诉了该应用平台。